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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證監會修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21 號》后,內部控制審計已從 “上市公司必修課” 延伸為深圳中小微企業合規的 “風向標”。老板需先明確:
? 審計本質:檢查企業 “管理免疫系統” 是否有效 —— 即通過制度設計與執行,能否合理保證合規經營、資產安全、財務報告真實。這不同于財務審計(僅查報表數據),更關注 “流程是否健康”。
? 關鍵風險:80% 被證監會處罰的企業,在違規前五年均未被出具非標內控審計意見。例如東方集團通過虛構貿易虛增收入 160 億元,但其內控審計長期為無保留意見,直至爆雷被罰千萬。
? 核心價值:提前識別 “資金挪用、財務造假、決策失誤” 等隱患,某深圳科技公司通過審計堵住采購回扣漏洞,年挽回損失超 800 萬元。

無論是內部審計部門自查,還是聘請外部機構審計,均需遵循 “目標設定 - 缺陷識別 - 報告出具” 的標準化程序,老板可對照監督審計質量:
(一)Step1:確定審計范圍與基準日(避免盲目查)
1. 范圍劃定:按 “風險優先級” 聚焦三大領域:
? 財務報告相關內控:如資金管理、發票審核、存貨核算(直接影響報表真實性);
? 高風險業務流程:采購付款(易滋生回扣)、銷售收款(易形成壞賬)、投資決策(易導致損失);
? 合規性控制:如稅務申報、社保繳納、知識產權保護(避免監管處罰)。
1. 基準日設定:通常為會計年度末(12 月 31 日),需確保該時點所有控制活動均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二)Step2:制定審計方案與缺陷標準(先定尺子再量度)
1. 方案核心要素:明確審計方法(抽樣測試 / 穿行測試)、人員分工、時間節點,深圳中型企業通常需 3-4 周完成。
2. 缺陷分級標準(必須書面明確,2025 新規強制要求):
缺陷類型 | 核心判定標準 | 典型案例 |
重大缺陷 | 可能導致財務造假、大額資產流失或合規處罰 | 大股東占用資金 27 億元未披露 |
重要缺陷 | 單獨或累計影響財務數據準確性,但未達重大程度 | 費用報銷審批延遲導致 50 萬元發票過期無法抵扣 |
一般缺陷 | 對整體控制有效性影響微小 | 個別記賬憑證摘要填寫不規范 |
核心判定標準典型案例
重大缺陷可能導致財務造假、大額資產流失或合規處罰大股東占用資金 27 億元未披露
重要缺陷單獨或累計影響財務數據準確性,但未達重大程度費用報銷審批延遲導致 50 萬元發票過期無法抵扣
一般缺陷對整體控制有效性影響微小個別記賬憑證摘要填寫不規范
(三)Step3:實施控制測試(驗證 “制度是否落地”)
這是審計核心環節,通過兩種方法驗證控制執行效果:
1. 穿行測試:追蹤一筆完整業務的全流程,如從采購申請→審批→付款→記賬,檢查每個環節是否按制度執行。例如某深圳貿易公司,制度要求 “采購需 3 家比價”,但測試發現僅 1 家供應商,直接判定為重要缺陷。
2. 抽樣測試:隨機抽取樣本核查,如抽 50 筆報銷單檢查審批簽字,抽 20 筆銀行付款檢查合同匹配性。樣本量按業務規模確定:年營收超 1 億元企業,抽樣比例不低于 20%。
(四)Step4:識別與記錄缺陷(用 “證據鏈” 說話)
1. 缺陷記錄三要素:
? 具體表現:“財務總監管轄內審部,導致監督失效”;
? 證據支撐:組織架構圖、審批流程文件、訪談記錄;
? 影響評估:“可能導致財務數據失真,稅務風險升高”。
1. 常見缺陷清單(深圳企業高頻問題):
? 治理層面: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主任由總會計師兼任(違反獨立性要求);
? 執行層面:關鍵崗位(如出納)3 年未輪崗,未發現現金短缺問題;
? 技術層面:財務系統無權限管控,普通會計可修改報表數據。
(五)Step5:缺陷溝通與復核(確保結論客觀)
1. 三級溝通機制:審計小組→企業財務負責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重大缺陷需當場溝通整改方向。
2. 交叉復核:由非參與測試的審計師復核工作底稿,避免遺漏或誤判,深圳頭部機構復核通過率需達 100%。
(六)Step6:出具審計報告(意見類型決定風險等級)
審計報告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與年度報告一并披露,核心是 “審計意見類型”,直接反映內控健康度。
2025 年審計意見類型嚴格按證監會標準劃分,老板可通過意見類型快速判斷企業內控狀態:
(一)無保留意見:“健康證明”,但需警惕 “虛假健康”
? 核心含義: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設計合理且執行有效,無重大缺陷。
? 可信度提醒:80% 被罰企業在違規前均獲此意見,需結合 “是否有隱性缺陷” 判斷。例如國美通訊虛增收入 5.78 億元,但其內控審計長期為無保留意見,直至欺詐發行被查。
? 老板行動:查看審計報告 “其他事項段”,是否隱瞞非財務報告重大缺陷(如安全生產控制失效)。
(二)保留意見:“局部生病”,需及時治療
? 適用場景:存在 1 個或多個重大缺陷,但不影響整體有效性;或缺陷影響重大但范圍有限。
? 典型案例:某深圳制造企業,采購環節存在回扣漏洞(重大缺陷),但銷售、財務環節控制有效,審計出具保留意見。
? 老板行動:15 日內制定整改計劃,重點修復缺陷環節,如更換采購負責人、建立比價平臺。
(三)否定意見:“系統性癱瘓”,瀕臨風險爆雷
? 核心含義:存在重大缺陷且影響重大、廣泛,無法為財務報告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證。
? 監管后果:需在年度報告 “重要提示” 中專項聲明,投資者、銀行將高度警惕,融資難度驟升。
? 典型案例:卓朗科技連續四年虛增收入,占比最高達 72%,但內控審計長期未披露缺陷,最終被出具否定意見并遭處罰。
? 老板行動:立即聘請第三方機構重構內控體系,重點核查 “是否存在財務造假、資金挪用” 等違法行為。
(四)無法表示意見:“無法體檢”,疑點重重
? 適用場景:審計范圍受限,無法獲取充分證據(如企業拒絕提供銀行流水、隱藏合同)。
? 潛在風險:大概率存在嚴重問題,企業刻意隱瞞。例如某深圳互聯網公司,以 “商業機密” 為由拒絕提供關聯交易資料,審計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后被查出關聯方占用資金 1.2 億元。
? 老板行動:立即自查受限領域,若為故意隱瞞,需主動配合審計;若為客觀原因(如資料丟失),需補充證據重新審計。
審計發現問題后,關鍵是找到 “制度、人員、文化” 層面的根源,避免 “整改后復發”。以下為深圳企業高頻問題的原因拆解:
(一)治理層面:“頂層設計失效”,根源在權力結構
1. 典型問題:董事會對內控負全責,但實際由總經理把控所有決策。
2. 深層原因:
? 股權過度集中:大股東兼任董事長、總經理,“一言堂” 導致制衡失效;
? 審計委員會失效:主任由總會計師兼任,喪失獨立性,無法監督財務部門。
1. 整改案例:某深圳上市公司引入 3 名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任由外部專家擔任,6 個月內堵住高管薪酬虛報漏洞。
(二)執行層面:“制度掛墻”,根源在流程與監督
1. 典型問題:制度明確 “付款需附合同”,但實際憑發票即可付款,導致虛假支出。
2. 深層原因:
? 流程冗余:審批環節達 8 個,員工為效率 “跳流程”;
? 監督缺位:內審部門直接對財務總監管轄,發現問題不敢上報;
? 技術落后:無智能監控系統,依賴人工核對,差錯率超 15%。
1. 整改方法:簡化審批流程至 3 個關鍵節點,內審部門直接向董事會匯報,引入財務軟件自動校驗 “發票 - 合同 - 付款” 一致性。
(三)人員與文化層面:“意識缺失”,根源在考核與培訓
1. 典型問題:員工認為 “內控是財務的事”,報銷時隨意提供虛假發票。
2. 深層原因:
? 考核脫節:未將內控執行情況納入績效,違規無成本;
? 培訓不足:新員工未接受內控培訓,不清楚 “哪些行為違規”;
? 文化扭曲:管理層帶頭 “跳流程”,如老板直接簽批無合同付款。
1. 整改措施:將內控合規納入全員 KPI(權重不低于 20%),每月開展 “案例警示培訓”,老板帶頭遵守審批流程。
(一)選審計機構的 3 個 “避雷點”
1. 警惕低價競爭:報價低于市場均價 30% 的機構,可能壓縮審計流程(如減少樣本量),某深圳企業因 9900 元低價審計,未發現采購回扣漏洞,損失超 500 萬元;
2. 核查專業資質:要求提供 “內控審計專項資質”,團隊至少有 2 名注冊會計師,且參與過深圳同行業項目;
3. 明確責任條款:合同注明 “因審計遺漏重大缺陷導致損失,機構承擔 50% 賠償責任”。
確立內審的獨立性與權威性:確保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負責人不得由財務負責人兼任。這是內審工作能否“硬氣”的前提。
從風險最高的領域入手:不必追求一步到位。優先圍繞資金、采購、銷售等最容易發生損失和舞弊的環節建立審計規程,快速展現內控價值。
重視審計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建立“發現問題-整改落實-跟蹤核查-完善制度”的閉環。審計部應持續監督整改,并將整改情況納入考核。
善用內審與外審的合力:內部審計應積極配合外部審計,共享信息。在選擇外部審計機構時,也應將其專業聲譽和歷史表現作為重要考量。
在深圳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上,企業的競爭不僅是產品和市場的競爭,更是治理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的競爭。一套嚴謹、獨立、深入業務的內部審計體系,是企業穿越周期、行穩致遠的“壓艙石”。它不僅僅是滿足監管要求的一紙報告,更是企業家洞察運營真相、保護企業價值、驅動管理變革的戰略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