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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注冊的稅務率優勢,在國際上都是相當不錯的。而且也是比較明顯。不僅體現在低稅率方面的結構上,而且還在于簡潔,透明的稅務制度,對于做跨境電商,貿易方面的商家,做國際投資及輕資產的運營企業, 都是從核心稅率,稅務特點,實際稅負對比及適用場景等各方面來展開詳細介紹的。

一、核心稅率優勢:企業稅負全球競爭力強
利得稅(企業所得稅)采用“兩級制”
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僅 8.25%(法團適用);
超出200萬港元部分:稅率 16.5%
對比內地:內地標準企業所得稅為25%(中小微企業優惠后約20%),香港稅率明顯更低。
無多項重要稅種
無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流轉稅,降低貿易及服務類企業成本;
無資本利得稅:股權、資產轉讓收益不征稅;
無股息稅:向股東分紅無需扣繳預提稅。
離岸收入免稅
實行“地域來源征稅”原則:僅對香港本地產生的利潤征稅,境外利潤(如轉口貿易、離岸服務)可申請免稅,是跨國架構稅務優化的核心抓手。
二、稅制結構優勢:合規成本低,申報高效
1、稅種少而清晰
僅涉及三大直接稅:利得稅、薪俸稅(個人所得稅)、物業稅(持有物業時征收);
無復雜間接稅(如增值稅、關稅等),企業財稅處理更簡單。
2、稅收協定:
雙重征稅減免:香港已與 40 多個國家 / 地區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DTA),包括內地、英國、日本等主要貿易伙伴。例如,香港公司向 DTA 締約國股東分配股息時,預提稅率可從標準的 10% 降至 5% 或更低。
3、跨境架構優化:通過香港控股海外子公司,可利用 DTA 降低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的跨境稅負,例如內地企業通過香港公司投資東南亞,可適用《內地與香港稅收安排》中的優惠條款。
4、合規成本可控:
簡化申報流程:新成立公司首 18 個月才需首次報稅,之后每年一次,且可通過電子平臺提交。
審計要求寬松:年營業額≤200 萬港元的公司可豁免審計(需符合 “小型公司” 定義),但需保留 7 年業務記錄備查。
以上是關于香港注冊公司在稅率方面,比起其他地方所具備的優勢, 同比在大陸或者其他國家方面,香港的稅率優勢不僅體現在絕對數值低,更在于其稅制結構與國際商業實踐的深度契合。企業需注意合規細節,如轉移定價文檔準備、離岸豁免證據鏈構建,建議在專業顧問指導下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