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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行業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表時間:2022-12-02 16:39:29
就在12月1日期施行了新規定,這些新規定你了解多少?就在昨天 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表決通過:
明確規定,不得超量辦理電話卡、開立銀行賬戶,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支持,不得非法買賣電話卡、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因為很多辦理銀行賬戶的商家們,要注意了: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任何用戶辦理手機卡必須實名,而每一名用戶實名注冊、辦理的手機卡數量最多不能超過5張。
根據相關規定,同一人在同一商業銀行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軍人保障卡、已銷戶的借記卡除外。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幫助:
1、出售、提供個人信息;
2、幫助他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等方式洗錢;
3、其他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支持或者幫助的行為。
對監測識別的涉詐異常電話卡用戶應當重新進行實名核驗,根據風險等級采取有區別的、相應的核驗措施。對未按規定核驗或者核驗未通過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限制、暫停有關電話卡功能。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十六條規定,開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不得超出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的數量。對經識別存在異常開戶情形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有權加強核查或者拒絕開戶。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