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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行業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表時間:2022-05-27 14:46:47
海南是近幾年發展比較迅速的地區。隨著跨境電商的崛起,海南地區更是國家重點發展對象,那么海南跨境電商也明確了規定,在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跨境電商常見經營行為合規指引》,對商品或者服務信息,支付記錄、物流快遞、退換貨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的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個是之前稅務發所提出的規定,下面我們例舉幾項來分析。

為了引導跨境電商合法合規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跨境電商市場秩序,充分發揮跨境電商在促進消費升級、活躍市場經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通過跨境電商平臺來實現交易。
第一條[基本原則]
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出入境自由的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商業道德和公序良俗,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切實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條【商業登記合規】
一、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市場主體商事登記。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取得行政許可后,方可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經營活動。
二。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交的注冊信息和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不得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故意隱瞞重要事實。
三。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登記事項或者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法定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或者備案。
四。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可以自主選擇填報和公示年度報告信息。
第三條【網上交易合規】
1.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身份、地址、聯系電話、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對登記,建立登記檔案,每半年至少核對更新一次。
三。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于每年1月和7月分別向省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
四。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區分已注冊為市場主體的經營者和未注冊的經營者,以確保消費者能夠明確識別他們。
5.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要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公示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新公示。
6.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自其退出平臺之日起在平臺內保存經營者身份信息不少于三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商品或者服務、支付記錄、物流快遞、退換貨、售后等交易信息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修改的,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征求意見,并采取合理措施保證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發表意見。修改應當在實施前至少七天進行公示。平臺內經營者不接受修改內容并要求退出平臺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制止,并依據修改前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承擔相關責任。
八、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對平臺經營者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條件,干涉平臺經營者的自主經營。
九。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的檢查監控制度。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發現平臺內商品或者服務信息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反公序良俗的,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保存相關記錄,并向平臺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十、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終止其網上交易活動,應當提前30日在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網上交易活動的公告及其他相關信息,并采取合理、必要、及時的措施保護消費者和相關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廣告行為合規】
1.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如實披露其性質,避免消費者誤解。
二。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發布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內容的廣告,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3.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廣告。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廣告前應當提供相關部門對廣告內容的審查;未經審查的,不得出版。
四。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發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的廣告。
五、網絡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識別其為廣告。
六、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利用網絡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網頁上以彈窗形式發布的廣告,應標注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欺騙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經許可,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廣告鏈接。
第五條【限制不正當競爭】
1.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事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實施混淆行為,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和服務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
三。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利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相關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四。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發布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
5.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實施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六、經營者在有獎銷售時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獎品種類、兌換條件、獎金數額或獎品等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換的;
(二)利用虛假獎品或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出售獎品;
(三)抽獎式的銷售,最高獎金數額在五萬元以上。
以上是根據國家稅務局所頒發的規定, 其中對海南地區的跨境電商做出了重要的指示。里面包含生活上,消費上,經營上,競爭上等多種規定。要求在正當的情況下進行商業經營。行為規范要合理合規,才能在海南的地區上把跨境電商發展起來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