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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行業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表時間:2022-03-14 10:15:04
成立企業都是以盈利為目的,這導致了很多企業忽視了他該承擔的義務,其中征稅就是每個企業強迫性的義務,運營過程中必需依法征稅,實行義務,當時在征稅時,在政策方面政府給予了一定的空間讓企業可以以合理的合法的方式來節稅、避稅;如何運用政策的支持來抵達合理避稅這就需求財會人員有一定的專業學問及政策熟習度,通常可以運用哪些方式來節稅呢?
我們都知曉企業方式有多種,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業、個獨等等,不同的企業方式所需征稅的稅種也有不同,只要知曉企業方式,所交納稅種才干更好地運用政策工具,節稅辦法,也才干更好的到達所需的效果。

稅務籌劃
1、重設流程征稅少
關于摩托車、汽車公司,設立本人的銷售公司就能夠防止過高的消費稅擔負。公司的產品先銷售給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再賣給經銷商或者客戶。由于消費稅在消費環節征稅,銷售環節不征稅,因而,銷售公司不納消費稅,只需定價合理,就能夠少交局部消費稅。
有人說:你這種辦法屬于價錢轉移,稅務機關肯定不能承受。
其實,作為企業運營價值鏈的一個環節,營銷活動也是一個利潤的制造環節,一局部利潤留在銷售公司契合企業實踐。
關鍵是合理劃分制造環節利潤和銷售環節的利潤,依據市場規律,制造環節的利潤是很低的,因而,30%-40%的利潤分配到銷售公司是一個合理的劃分。
2、先分后賣征稅少
公司投資一家企業占有60%的股權,該企業市場運作良好,公司幾年盈利,該60%的股權價值曾經漲了不少。如今想轉讓股權,財務經理倡議應該先把利潤分了再轉讓,這樣能夠少繳稅。
老板看不懂:分了再賣價錢自然降落,不分價錢高,為什么先分配就能夠節稅呢?
道理其實很簡單:先分配利潤,分了以后賣價降落,分回的利潤由于沒有地域差不存在補稅的狀況,因而不需求就分回的利潤補稅。
假如不分,轉讓價于當時投資價錢之間的差額就是轉讓的投資收益中的一局部就是沒有分配的利潤。
因而,先分配不用補稅,不分配就要繳稅,企業應該先分配比擬有利。
公司停止股權轉讓時一定要剖析:應不應該先將利潤分配了?
3、虛報虧損就逃稅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做財務工作得也難免會呈現過失,平常收入核算、本錢費用途理有過失,等到稅務機關來檢查,發現過失,影響到當年的利潤,就要承當稅務義務。
假如公司自身是虧損,收入、本錢費用途理糾正以后,公司變為盈利,當年就屬于少繳稅,按律能夠治個“逃稅”;假如糾正以后,公司還是虧損,沒有導致公司少繳稅,就不屬于“逃稅”,只是屬于“虛報計稅根據”,不能按逃稅論處。所以,少計收入、多計本錢費用不一定就是逃稅。
以上是關于一些企業稅負壓力大,該怎么進行稅務籌劃來進減輕稅負壓力的理論知識,具體如何實際去操作,請在線咨詢我們,我們根據您的企業情況制定出一份屬于您個人的稅務籌劃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