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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行業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表時間:2021-12-06 13:38:33
PART
.01
案例1
Q
職工患病,公司要補貼職工5萬元,如何給員工錢更省錢?
A:股東個人先從公司借款5萬元,再以個人名義給職工。
注意:年底未還,面臨有視同分紅有20%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B:以工資獎勵補貼形式給。
注意:需要并入當期工資薪金申報個稅,納入社保基數繳納社保。
C:困難補助形式。
注意:免征個稅,也不需要納入社保基數繳納社保。
參考
01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02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 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0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
一、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二、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PART
.02
案例2
Q
甲公司屬于深圳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軟件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假設2019年度實現應納稅所得額2000萬元。
A:選擇享受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企業所得稅=2000萬元*15%=300萬元。
B:選擇享受軟件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000萬元*25%*50%=250萬元。節稅:50萬元
參考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0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適用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9號)規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0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居民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該居民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也可以選擇依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稅,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
PART
.03
案例3
Q
甲公司旗下100%控股的乙公司身上有幾套商品房,原來購置成本1個億,目前市場售價5個億。現在乙公司想處理掉身上的房產,如何處理省稅?
A:資產出售
1、增值稅=(5億元-1億元)*9%=360萬元
2、附加稅費=增值稅360萬元*12%=43.2萬元
3、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轉讓房地產的收入總額-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5億元-1億元-43.2萬元)*60%-(1億元+43.2萬元)*35%=20458.96萬元
4、企業所得稅=(5億元-1億元-43.2萬元-20458.96萬元)*25%=4874.46萬元
5、印花稅=5億元*0.5‰=25萬元
合計:25761.62萬元
B:股權轉讓
1、增值稅=0元
2、附加稅費=0元
3、應納土地增值稅=0萬元
4、企業所得稅=(5億元-1億元)*25%=1億元
5、印花稅=5億元*0.5‰=25萬元
合計:10025萬元
稅負降低:15736.62萬元
提醒:當公司有大額資產需要轉讓的時候,采取股權轉讓(股權收購)的方式,稅負大大低于資產出售(資產收購)的方式!
參考
01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戶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
02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 )17號第九條規定:
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公司股權(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
03
《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中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04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如何劃定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PART
.04
案例4
Q
2021年度甲企業取得100萬元財政性資金,將其從事研發,當年全部費用化,該年度企業利潤總額為500萬元(假設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
A:若該企業將財政性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收入不征稅,費用不得扣除,也不能加計扣除。
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500-100+100=500萬元
該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500萬元*25%=125萬元
B:若該企業將財政性資金不作為不征稅收入,收入要征稅,費用稅前扣除,可以加計扣除。
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500-100×75%=425萬元
該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425萬元*25%=106.25萬元
節稅:125萬元-106.25萬元=18.75萬元
總結:對比可以看出,企業取得用于研發的財政性資金,不作為不征稅收入,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大利益。因此,若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用于研發,建議不作為不征稅收入,作為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形成的費用加計扣除。
PART
.05
案例5
Q
甲企業屬于生產制造塑料制品的工廠,目前企業在2019年1月份購進一套流水線生產設備不含稅買價1200萬元。2019年度預計實現利潤總額400萬元。
A:若是按照10年折舊(不考慮凈殘值)
每年折舊費=1200萬元/10年=120萬
2019年度由于1月份購入從2月份開始折舊
2019年全年11個月折舊=110萬元
B:若是按照6年再折舊(不考慮凈殘值)
每年折舊費=1200萬元/6年=200萬元
2019年度由于1月份購入從2月份開始折舊
2019年全年11個月折舊=183萬元
總結:縮短折舊年限每年多折舊==183萬元-110萬元=73萬元;節稅=73萬元*25%=18.25萬元。
相關政策
01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66 號 )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66 號文件的規定,公司 2019 年新購入的固定資產可以加速折舊且你可自行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若選擇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 60%;若選擇采取加速折舊方法,可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PART
.06
案例6
Q
公司按月支付職工2000元的交通補貼,20人*2000元=4萬元,已并入工資申報了個稅。
A: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4萬元
貸:銀行存款 4萬元
注意:有14%稅前扣除的限制!
B:按照工資薪金制度,我們公司按月支付職工2000元的交通補貼,20人*2000元=4萬元,已并入工資申報了個稅。
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4萬元
貸:銀行存款 4萬元
注意:不存在14%稅前扣除的限制。
提醒:建議你公司的交通補貼隨同每月的工資在固定時間一起發放,并且公司要制定發放制度留存備案,這種情況下可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中核算,并允許稅前扣除。若是單獨發放職工的交通補貼,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中,按照工資薪金總額的14%作為限額來稅前扣除。
01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PART
.07
案例7
Q
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
A:企業承擔員工工資的個稅,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屬于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可以從稅前扣除;
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元
貸:應交稅費-個稅 100元
注意:個稅屬于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可以從稅前扣除。
B:未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單獨計入費用的不得從稅前扣除。
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個稅 1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元
注意:單獨計入管理費的不得從稅前扣除。
01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雇主為雇員承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稅款有關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8 號)第四條的規定,“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
PART
.08
案例8
Q
一次性收到2年房租收入:
A:深圳某商業物業公司2019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房租收入400萬,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436萬元
貸:預收賬款 4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6萬元
每月分攤收入16.67萬元:
借:預收賬款 16.67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6.67萬元
B:深圳某商業物業公司2019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不含稅房租收入400萬元(2019-2020年度)。
借:銀行存款 436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6萬元
注意:物業公司2019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房租收入400萬元,既可以一次性確認收入、也可以分兩年確認收入,你應該根據你公司實際情況來自行判斷:
(1)若是之前累計虧損的話,建議一次性確認收入,這樣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繳納企業所得稅;
(2)若是之前沒有累計虧損的話,建議分期確認收入,便于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時間。
01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一條“關于租金收入確認問題”規定:
“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因此,納稅人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確認所得稅收入,有了選擇確認納稅義務時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