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二維碼
版權所有:深圳君林企業財務代理有限公司 備案號:粵ICP備19115586號-1
文章出處:行業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表時間:2021-10-13 13:40:38
藝術品與土地、黃金并列為世界上最好的投資品。之所以藝術品有如此高的價值,是因為它代表了人類精神層面的最高境界,藝術品的價值超越時間世代相傳,價格也隨時間越發昂貴。

這也是富人和企業比較熱衷藝術品收藏的原因之一,企業將拍得的藝術品用于辦公室裝修,更加體現企業的文化內涵。
而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出臺之前,藝術品還可以折舊在稅前扣除。
比如:1998年一次拍賣會上,某民營老板拍得一幅明朝宣德皇帝的楷書作品,成交價格為25萬元,于是他把25萬元計入企業成本。
財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25
貸:銀行存款 25
之后的5年里,這一“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折舊,每年折舊20%。
借:管理費用 5
貸:累計折舊 5
年年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計入成本扣除,經過五年折舊后屬于零資產。可是,這幅明朝宣德皇帝的楷書作品在五年時間內就漲到了兩百萬元。
而且古玩字畫被稅務部門默認為企業文化投資的經營成本,民營企業家利用這點,把所有開銷都掛在企業賬上,攤入企業經營成本。
好嗨喲~企業購入藝術品,不但能合理避稅,還可以坐等升值,簡直兩全其美!

于是購買古玩字畫收藏品這種避稅方法被民營企業家大肆使用,現國家終于出手,希望堵住這個漏洞。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17號公告)第五條“五、關于文物、藝術品資產的稅務處理問題”規定:
企業購買的文物、藝術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為投資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文物、藝術品資產在持有期間,計提的折舊、攤銷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但是,是不是17號文件一出來,藝術品涉及的稅務問題就解決了呢?其實有一些爭議,比如如何鑒別文物、藝術品?如何判定收藏、展示、保值增值?
如何鑒別藝術品?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第二條規定,是指繪畫作品、書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藝術攝影作品、裝置藝術作品、工藝藝術作品等上述作品的有限復制品。
這就難免困惑,一個小朋友隨手涂鴉算藝術品嗎?其實,財稅人非藝人,很難單從藝術品的角度把握其性質,因此稅務機關很可能從采購渠道,價值大小,實際用途,存放場所等多方位考量。

藝術品屬于哪類資產?
17號公告把投資的藝術品、文物列為“投資資產”,對此,我們認為不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購置藝術品、文物既不是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也不是進行債務性投資。
我們認為,公告中資產具有“持有以備出售”的特點,作為“存貨”更合適。《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存貨,是指企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品或者商品、處于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在生產或者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以上是對于2021年第17號文件的分析,看似一條很少字數的政策,理解起來其實不太容易,并且后續還會有其他問題產生。筆者也希望稅務局對企業購買藝術品的稅務處理予以明確解釋,避免更多稅企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