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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在現在來說是比較熱門的一種企業形式,特別是對于一些比較大小的企業來說,更為常見,畢竟這類企業可以有效的結合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不過合伙企業也是分為有限合伙企業與普通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企業最大的差別就是在合伙人是否存在有限責任承合伙人。不過在稅收的方面,這兩者的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收益方式都是相同的,那么對于合伙企業的稅收管理辦法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對于合伙企業來說,合伙企業是不存在企業所得稅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有關合伙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是由合伙人進行分別的繳稅,簡單來說合伙企業不需要以企業的名義繳稅,而是以企業合伙人個人的身份進行稅負的繳納,也就是說企業合伙人為個人就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為企業則由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由合伙企業進行繳納。
對于合伙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主要則是按照5%~4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進行繳納,對于合伙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則是按照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來交。不過如果合伙企業的非居民企業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情況,則只需要按照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且對于合伙企業來說,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不是來自同一個地區或國家,那么合伙企業的注冊所在地在哪里,也就在那里進行繳稅。
二、合伙企業增值稅
根據合伙企業的正常業務類型,區分不同的稅率和征收率正常繳納,正常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即可,和其他企業并無不同。
所以總的來說,合伙企業的稅收主要就是增值稅與企業合伙人各自的稅收,一般來說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主要是看事前是否有規定合伙的協議,或者根據出資的比例進行利潤的分成,不過不得約定將所有利潤分配給一個人,所以關于合伙企業的稅收管理辦法基本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