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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立企業的時候,除了選擇公司注冊,其實還可以選擇合伙企業進行注冊,從收益上來說,合伙企業是具有比較高收益的一種企業。但是在注冊這類企業的時候,可能有的朋友不是很了解這類企業中的有限合伙企業和普通的合伙企業,也不明白兩種合伙企業有什么區別,各自都有哪些的特點,一起來和君林小編了解一下。

一、合伙企業的類型
1、普通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所得稅。普通合伙企業其中又包含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主要是指以知識或個人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如會計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
2、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二、合伙企業特點
1、合伙企業無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合伙企業以合伙協議作為約束機制。
3、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利益共享,合伙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取得、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如有虧損則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擔。損益分配的比例,應在合伙協議中明確規定;未經規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攤,或平均分攤。
合伙企業在如今的企業組織形式中最大的優點就是沒有企業所得稅。但是在自身債務承擔上一般是承擔無限責任,不過設立流程比較簡單,公司結構也比價的靈活,屬于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企業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