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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公司,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肯定是為公司想一個名稱,就跟人的名稱一樣起個名稱,好辨認,那么起好了名字為什么要先核名呢?記下來就跟君林集團的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預防與其它公司重名
公司名稱不與人名一樣,它是不允許有重名的,為了防止同名的企業惡意的競爭,因此國內是不允許存在同名的,不過中國文字博大精深,文字總多,完全不用擔心沒有名字可以注冊的,因此在注冊的時候需要先核名,就是防止名稱重復。
2、規范用詞
因為在國內注冊公司的時候,企業選擇名稱時都是跟隨自己的喜好或者一時的想法,隨意取的名,因此難免會存在一些不規范的現象,就需要在注冊的時候注意審查公司的名稱是否規范用詞。
公司命名規范
1、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2、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3、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但有投資關系或者經該企業授權,且使用該企業的簡稱或者特定稱謂的除外。
4、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5、企業名稱不得與同一企業登記機關已登記注冊、核準的同行業企業名稱近似,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因此在公司注冊時,需要對公司的名稱進行核名,一是防止企業名稱重名,不方便之后的市場管理,其二就是規范注冊公司的公司名稱,防止一些不適合名稱出現。